山 西 康 格 医 药 有 限 公 司
2018年第(1)号
公司各部门:
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GSP)<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>的要求,结合公司药品经营质量工作的管理趋势,决定2018年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,如下:
一、 质量方针
“质量为先,管理为本,服务为诚”
二、 质量目标
1、规范药品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,确保实施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;
2、依法经营、确保公司所经营的药品均为合法药品,所有供货单位、购货单位及购销人员均合法;
3、药品经营质量事故为零;
4、客户满意度达到90%以上;
5、公司质量内审符合率达到95%以上;
6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。
公司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,制定相应的质量工作目标,并认真落实,确保公司本年度质量目标落实到位。
特此通知!
山西康格医药有限公司
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
主题词: 质量方针、目标 通知 总第46号
抄送: 财务部、办公室、质管部、采购部、销售部、储运部
山西康格医药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印 共印六份
上一篇:
关于贯彻落实“省药监局《关于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》”文件精神的通知
下一篇:
关于公司部门更名的通知